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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4年度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
2024年01月17日 11:05 发布人:教务办 阅读次数:    


各位老师:

    接学校通知:  

根据《浙江科技学院关于深化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的实施意见》(浙科院教〔202147号)(附件1)和《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(修订)》(浙科院教〔202148号)(附件2)文件精神,为深入推进我校教学研究与改革,提高我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,学校决定继续开展2024年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范围和级别 (一)申报范围  

项目选题应依据《浙江科技学院关于深化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的实施意见》文件精神(附件1)和申报指南(附件3),主要围绕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发展战略、理论与实践教学、国际化办学特色、教学保障与支撑等四个方面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,重点围绕学科竞赛、中本一体化和双元制等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模式、课程思政案例库建设、卓越应用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、“四新”建设、一流专业和一流课程(含课程思政)建设、创新创业教育、教育教学数字化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、教师教学能力提升、教学质量评价改革等方面展开研究。

(二)申报级别

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分为重大、重点、一般三个级别,其中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应以解决我校教育教学过程中的瓶颈问题、培育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、争取省级及以上的教学质量平台为目标。 二、申报立项名额

2024年度拟立项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重大项目5项左右,重点项目10项左右,一般项目立项数根据申报范围中重点围绕的研究方向综合评定。各二级学院(部)、机关相关部门、教辅及直属机构申报的重大和重点项目合计推荐名额不超过2项,一般项目推荐名额见附件4,超过2项(含)的均需排序上报。 三、申报要求

项目要紧紧围绕国家和区域发展需求,结合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,为积极培育全域性、高水平的教学成果,深入开展教学研究与改革,要加强对学校教学工作的统筹和整合,加强团队合作,重点设计和推进彰显我校特色的改革项目,争取在理论创新、示范推广应用等方面取得一批成果。

项目组全体成员需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,有师德失范问题者3年内不得申报各类教学研究项目。项目负责人需确实承担主体任务,并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且最多只能主持1项校级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(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项目除外)。若无中级及以上职称者,则要求硕士学位并从教2年以上,或本科毕业从教4年以上,且均要求有2名副高职称以上教师推荐。项目组成员要有一定的研究工作基础和条件,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的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(“课程思政”示范课程项目除外)。已列入教育部或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可重复申报。

四、申报及评审程序

欲申报老师,于2024225前先把申报书(完整)和网评版(无姓名等相关信息,用于专家网评)和汇总表电子版发给我。学院内部进行评审,评审后,学院通知交纸质稿申请书,纸质稿 如是中共党员,需由所在党支部对申报人进行政治审查,签好字交学院教务办。 教务办按照学校规定名额排序上报教务处

教务处对各部门推荐项目进行审核,组织评审。评审结果校内公示无异议后,报主管校长批准,发文公布。

五、项目结题、待遇及经费管理

详见《浙江科技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(修订)》(浙科院教〔202148号)(附件2)中的五、六、七部分。其中,项目结题采用的论文要求项目号必须为第一标注。

附件:

1.浙江科技大学关于深化本科教学研究与改革的实施意见

2.浙江科技大学关于加强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管理的实施办法(修订)

3.浙江科技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申报指南

4.浙江科技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一般项目名额分配表

5.浙江科技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立项申请书

6.浙江科技大学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汇总表

 

教务处

2024116

附件:
1.
附件1-6.zip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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